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環境保護公眾參與辦法》(環境保護部令2015年第35號令)特將福建南平新南針有限公司高檔針織面料技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相關信息向公眾進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設項目情況簡述
項目名稱:福建南平新南針有限公司高檔針織面料技改項目;
建設單位:福建南平新南針有限公司;
項目性質:改擴建;
建設地點:南平市延平區安豐路65號(福建南平新南針有限公司廠區內);
建設內容及規模:本項目對染機、烘干機、定型機等進行技改,并對原使用導熱油加熱的定型機和烘干機改用天燃氣加熱。原有產能3950 噸/年,新增產能6050 噸/年(新增產能置換于福建福能南紡衛生材料有限公司染整二廠關停產能),總產能10000 噸/年。
項目投資:項目計劃總投資2910 萬元。
二、項目所在地區環境質量現狀
(1)環境空氣:改擴建項目所在區域SO2、NO2、PM10的日均濃度值以及SO2、NO2小時濃度值均能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的要求。
(2)地表水:改擴建項目廢水的受納水體為建溪,建溪監測斷面水質現狀均可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III類水體”水質要求。
(3)地下水:改擴建項目所在地的地下水總體水質較好,但其中部分點位的氨氮與錳元素含量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Ⅲ類標準限值。
(4)聲環境:改擴建項目各廠界噪聲監測點晝、夜間監測值均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3類標準的要求。
三、環境影響預測及評價
施工期
(1)大氣環境影響分析
施工期廢氣主要為車輛運輸產生的揚塵以及設備安裝過程的焊接煙氣。通過嚴格限制運輸車輛超載,經常灑水、及時清掃等降塵措施和加強管理預計對環境影響較小。
(2)地表水環境影響分析
施工期的廢水主要來自于施工人員的生活污水及施工廢水。
施工期施工人員依托項目現有的生活設施進行處理,不外排。
(3)聲環境影響分析
經預測分析項目施工期采取措施后,施工機械噪聲對周圍敏感點基本無影響。
(4)固體廢物環境影響分析
施工期主要產生廢棄土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及時清理,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明顯不利影響。
運營期
(1)大氣環境影響分析
本項目正常運行時各污染物短期濃度貢獻值的最大濃度占標率均小于100%,本項目正常排放下污染物二類區年均濃度貢獻值的最大濃度占標率≤30%。各大氣污染物對周邊環境空氣及敏感點貢獻值較小,疊加現狀值的環境影響后均未出現超標,對敏感點和評價區內的環境空氣影響在可接受范圍內。
在事故工況情況下,本項目各大氣污染物的濃度增量較正常工況時明顯增大,部分指標占標率較高,但未超過標準。因此,本項目事故排放將對大氣環境產生較大的影響。故項目在運行過程中應加強生產管理,杜絕非正常的事故排放。
通過在項目廠界設置監控點,非甲烷總烴、醋酸(乙酸)廠界最大排放濃度均可以滿足相應排放標準要求。
(2)地表水環境影響分析
項目產生的廢水經廠內污水處理站達到《紡織染整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直接排放標準后專管排入建溪,尾水排放對建溪的水質影響較小。
(3)聲環境影響分析
本項目主要產噪設備經采取選擇低噪聲型設備、基礎減震、墻壁隔聲、距離衰減、加強管理等措施后,項目邊界噪聲能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要求。
(4)固體廢物環境影響分析
本項目營運期產生的一般工業固廢部分外售實現綜合利用,剩余部分定期交由環衛部門處置;污水處理站污泥干化后、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廢染料及助劑外包裝袋或包裝桶由出賣方回收,其余危險廢物收集后委托有危廢處置資質的單位處置,回收與處置前暫存于危廢暫存間且危廢收集、暫存、轉移過程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轉移五聯單制度采取相應防治措施控制污染。項目固廢經妥善處置后,不會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影響。
四、環境保護與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氣污染防治措施:企業擬采用余熱回用噴淋助排電子凈化一體化裝置凈化廢氣,每臺定型機均安裝廢氣余熱回用噴淋助排電子凈化一體化裝置,并配套集氣系統,集中至一根15m高的排氣筒排放;污水處理站好氧池、污泥壓濾和堆放場所采用封閉結構,設置廢氣收集設施,保持上述結構的微負壓,收集后的廢氣一并排入福建福能南紡衛生材料有限公司動力二車間排氣筒(50m)高空排放;鍋爐煙氣經過濕法脫硫+水膜除塵后,能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標準限值要求,再由福建福能南紡衛生材料有限公司動力二車間排氣筒(50m)高空排放。
經過預測通過采取上述措施后,項目大氣污染物的排放滿足排放限值要求。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雨污分流。生產廢水經污水處理站“調節池+混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觸氧化+生物炭濾”工藝處理達到《紡織染整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中直接排放標準后專管排入建溪;生活污水(預先經化糞池處理)經過城市污水收集管網排入塔下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后,最終排人閩江南平段。
(3)噪聲防治措施
為減輕項目對區域聲環境的影響,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減震隔聲等措施后對周邊聲環境影響可以接受。
(4)固廢污染防治措施
項目固廢包括危險固體廢物、一般固體廢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廢部分外售實現綜合利用,剩余部分定期交由環衛部門處置;污水處理站污泥干化后、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廢染料及助劑外包裝袋或包裝桶由出賣方回收,其余危險廢物收集后委托有危廢處置資質的單位處置,回收與處置前暫存于危廢暫存間且危廢收集、暫存、轉移過程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轉移五聯單制度采取相應防治措施控制污染。
五、環境風險
項目建成后,除了進行必要的工程質量、施工等方面的驗收外,還必須經公安消防部門審核,報請政府主管部門審批后,方可投入正常運營。在各環境風險防范措施落實到位的情況下,可消除或降低環境風險事故發生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環境污染和損失,本工程涉及的環境風險在可接受范圍內。
六、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本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南平市城市總體規劃要求,生產過程基本符合清潔生產原則。本項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項目建設、運營過程中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可控制在允許范圍之內,被調查公眾基本支持本項目建設。因此,建設單位在嚴格遵守“三同時”等環保制度、認真落實本報告書所提出的環保對策措施、安全風險防范措施和環境管理措施前提下,從環境保護角度分析,本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七、公眾意見征集
(1)公眾調查內容
根據項目特點和周圍環境特征,調查內容主要包括:被調查者的基本情況、被調查者對目前居住環境的態度、對項目建設所持態度、有何意見和建議、對項目建設產生的環境影響,如噪聲、大氣、水等的態度和意見、公眾認為的項目建成后的作用。
(2)公眾參與聯系方式
公眾可以書面意見、電話等方式,與承擔環評工作的環評單位或建設單位直接聯系,公眾參與聯系時限為10個工作日,公眾參與聯系方式如下:
①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福建南平新南針有限公司
聯 系 人:黃廷盛 聯系電話:18659989696
聯系地址:南平市延平區安豐路65號(福建南平新南針有限公司廠區內)
②承擔評價工作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浙江至信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吳工 聯系電話:18355925803
地址:浙江省溫州市溫州經濟開發區濱海十六路580號二樓-1
③報告書征求意見稿及公眾意見表的網絡鏈接
網絡連接:https://pan.baidu.com/s/1eM6cRZzIgNJlsrhZPekbZQ,提取碼:3v68。
④提交公眾意見表的方式和途徑
提交方式:公眾可以在信息公開后,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者按照有關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設單位或者環境影響評價機構提交書面意見。發表意見的公眾請注明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以便根據需要反饋。
提交途徑:信函地址:南平市延平區安豐路65號
電子郵件地址:yuehua_yuehua@sina.com
公示時間:自本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
2020年3月3日